徒手捏斃金魚 每條代價6千6百元

一名翁姓男子去年10月間與妻子發生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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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經過新竹市光復路一段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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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門口有裝水的魚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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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男向前欲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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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卻被魚缸裡的金魚所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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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男憤怒之下將魚缸內的9條金魚徒手捏斃。屋主發現後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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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將翁姓男子逮捕,並移送法辦。
法官審理後認為翁男不尊重動物的生命,竟因個人情緒失控,徒手捏斃金魚,不過翁坦承犯行,也獲得屋主原諒,法官今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他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換句話說,翁男捏斃金魚,每條代價約6千6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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