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侵吞公款落跑 保證人要賠錢

幫親友當保人要小心,閱讀秘書/美國401K計畫,不要看都沒看就簽名。涂姓男子找到工作,民進黨版/柯建銘:國際重談例子很多,請2名親友當連帶保證人,膝關節退化 別急著動刀,後來涂侵吞70多萬公款,桃園法院判決如強制執行無效,2名保證人要賠錢。法院指出,如涂姓男子沒錢、也沒家產可供查封拍賣,這筆帳就要由2名保證人埋單。
桃園地院調查,涂姓男子2年前找到食品公司送貨工作,找了邱姓好友和涂姓親人幫他作保,2名親友認為涂找到工作是好事,滿口恭喜,答應當他的保人。
涂姓男子到便利商店買來人事保證契約,上面印有「連帶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等字眼,2名親友看也沒看就簽名。
涂男上班後,因表現不錯,半年後由送貨司機升為業務員,負責送貨、收帳、交帳等事務,沒想到他暗摃公款,先後侵吞70多萬元,今年7月公司查時發現他挪用公款,要求他歸還,他簽了一張40多萬元本票後離職,事後落跑還不出錢,公司打官司求償,2名保證人也被告了進去。
桃園地院審理時,涂姓男子避不見面,沒出過庭,邱姓和涂姓保證人都說不知道涂後來當收帳業務員,拒絕埋單。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契約中雖有連帶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但這種便利商店買的保證書屬於定型化契約,違背人事保證應減輕責任的精神,顯失公平。
法官認定2名保人連帶保證、放棄優先抗辯權的部分無效,2名親友屬於普通保證人責任,判決食品公司應優先向涂姓男子追償,如果強制執行都無法追討,才能向2名保證人要這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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