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豪宅毀約 判付仲介費367萬

北市顏姓婦人前年委託房仲出售大安區上億元店面,

網站租用

,與買家簽約9000多萬元成交後,

關鍵字優化

,隔天反悔不賣,

關鍵字如何操作

,毀約糾紛雖與買家和解,

年菜預訂

,但她拒付房仲服務費用。
最高法院認為,

FB粉絲團經營

,買賣簽約已完成,

年菜預訂

,後來因顏婦反悔毀約,解約責任在顏婦,判決她應支付服務費367萬元。
顏姓婦人2011年7月與房仲公司簽約,委託銷售鄰近永康街商圈的金華街一間店面房屋,開價1億2千萬元。後來由她丈夫變更降價至9千萬元,經房仲牽線,同年8月與買家李姓男子簽約以9188萬元成交。
李姓男子隨即支付2700多萬元簽約款及用印費,不過顏姓婦人隔天就反悔不賣。,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