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案 最高行政法院發回審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條件通過中視及中天董事長和董監事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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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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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不滿NCC對中視、中天所強加的附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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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採納NCC 說法,

行銷達人

,認為同企業集團會造成言論集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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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中天撤銷請求;但最高行政法院二度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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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北高行說明不足,再發回審理。
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兩度審理,最後採NCC說法,駁回本案;不過,中天不服氣,再度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合議庭認為,北高行雖採NCC說法,卻沒提供聽證程序、企業集團併購情況及言論情中化的相關資訊,難就此判定,再度將發回北高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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