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辯第二庭 自首仍要判死?

男子吳啟豪拿鐵鎚打死父親、殺妹妹滅口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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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一審判死刑;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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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第二件死刑辯論案件。最高法院昨召開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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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辯論的兩個爭點:吳啟豪符合自首要件是否該減刑?判死刑是否妥適?
最高法院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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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死刑案都要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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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合議庭做最後裁判。本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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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審理殺害兩名女友的吳敏誠死刑案,首度開辯論庭;昨天的吳啟豪案,是第二場「生死辯」。
去年一月,吳啟豪認為父親酒後嘮叨要他找工作,爆發口角,吳一怒之下拿鐵鎚猛擊父親的頭部、臉部十餘次,當場打死;又持剪刀企圖殺害在場的妹妹,所幸只刺傷頸部。
一審以吳啟豪手段凶殘,判處死刑;二審以他有可能教化遷善,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再判死刑,上訴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法官宋明中昨天列出兩個爭點:一、原判決認為吳啟豪符合自首卻未減刑,是否違法、不當?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判死刑是否妥適?
檢察官認為吳啟豪應該判死刑。律師林彥苹表示,吳的家人有意原諒他,請法院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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