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表示,
,將從2013年3月11日起到年底為止,
,就轄內經營銷售檳榔業者,
,加強稅籍清查及營業稅查徵作業,
,若查核有登記不合規定,
,稽徵機關除通知限期補辦外,
,將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北區國稅局指出,如果業者逾期未補辦可以連續處罰,但如果營業人經主管稽徵機關第一次通知限期補辦,就在期限內補辦者可免處罰。,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