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案公務員無責? 賴清德:有依程序去審查

台南地檢署偵辦維冠金龍大樓偷工減料案,

無線監控

,因查無公務人員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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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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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戶質疑「真的沒責任嗎?」檢方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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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盡力了。賴清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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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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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已有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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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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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是建築師、監造人與營造商,建管人員有依程序去審查。外界若覺得業務過失致死刑責太輕,可向立法院反映修正相關法律。昨也有人打電話到南檢,質疑維冠大樓明顯設計不當、偷工減料,連部分柱子都沒綁箍筋,錯得如此離譜。且完工核發使照時,建管人員要現勘、逐層核對才能核發使照;像檢方都查出這案子中,建商有兩套建照圖說,平面圖和竣工圖屋頂都沒有水池,但完工的屋頂卻出現游泳池,這種離譜情形,發照人員都沒發現,怎會沒疏失?檢方表示,有此質疑可以理解,但檢方也花很多時間用心在查。因為時間太久,很多資料都沒有,花了很大功夫調到當時省府及內政部相關資料,且為了瞭解台南建管人員從審照到發照的作業流程,是否與他縣市相符,也傳喚他縣市資深建管人員,由於都符合,認定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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