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他臉書暱稱 判賠3萬、拘役120天

翁姓工程師與陳姓同事政治立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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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常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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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在臉書寫下「綠頭蒼蠅、超愛爬糞」等文字;翁不甘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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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寫下「腦殘、藍狗、無腦人」。後來雙方互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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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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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卻被判處拘役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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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賠償陳精神慰撫金3萬元。
法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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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姓工程師寫出陳姓同事的臉書暱稱,陳卻僅有攻擊文字,沒有指涉任何人;而翁也承認是回應陳的文字,陳卻否認留言與翁有關,認定翁公然侮辱犯罪事實明確,陳罪嫌不足。
法界人士提醒,網友發表文章時要小心,不要以為批判他人虛擬代號不會有責任。
新北市翁姓工程師與陳姓同事分別支持民進黨與國民黨,兩人常為支持藍綠吵得不可開交;前年,陳先在個人臉書寫下「對於瘋狗別指望牠會尊重人,希望狗狗知道主人說適可而止的真諦」等留言。
翁瀏覽後覺得陳在罵他,也在個人臉書發文「政治難民、藍丁、在起乩童」、「腦殘、中國人還是夾著尾巴滾回去」、「腦袋可不可以稍微像個正常人、滯臺藍丁」等,雙方留言的隱私設定均為「公開」。
兩人互控,法院審理時,翁辯稱是陳先罵他「瘋狗」,才不得以回應,且他提到的臉書暱稱並非真名,外人不會知道文字是指誰;而陳則表示,在臉書留言只是抒發情緒,並未針對何特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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