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婦人搭客運時認為前座的蔡姓女子講手機發出電磁波害她心臟不舒服,開走偵防車嫌犯 桃園取車被逮,恐嚇不關手機就打人;「勸阻無效」又拿濕毛巾在對方頭上擰水,舒米恩把阿美族歌曲帶到南太友邦,蔡女也氣得拿雨傘回擊。雙方互告恐嚇、傷害和公然侮辱,高英傑捐家書「父親應該已經原諒了」,從車上吵到法庭。
徐婦表示擰毛巾是希望水滴讓蔡女頭腦清醒一點,謊報自殺連環叩 救人變「夢魘」,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這麼做讓人難堪、貶損人格和社會評價,依公然侮辱、恐嚇罪判她拘役卅天,蔡女犯傷害判拘役廿天,皆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徐姓婦人和蔡姓女子素昧平生,去年平安夜晚上同搭基隆往台北的國光客運。途中,徐婦聽到前座蔡女講手機,告訴對方「我心臟不舒服,請把手機關掉,不然我控制不了會打妳。」蔡女嚇得降低音量,但繼續講電話,徐婦隨即拿濕毛巾擰水到蔡女頭上,蔡女不甘受辱,氣得揮雨傘反擊並毆打徐婦右臉。
一旁乘客起身制止,駕駛將車開往國道公路警察隊報案。蔡女承認打人,但徐婦喊冤說蔡女沒有恐懼、依然如故講手機,她不認識蔡女,兩人也沒過節,這麼做是保護她的生命和心臟安全;毛巾是早上帶出們,她不是淋水而是扭乾,只滴幾滴水。
法院調查認為蔡女害怕才降低音量,且有乘客證稱蔡女頭上很多水、頭頂都濕掉,認定構成恐嚇與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