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證交法 王文淵3獲不起訴

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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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由堂兄王文淵擔任董事長的台灣化學纖維公司年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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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秦氏、萬順國際法人投資公司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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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發王文淵涉嫌違反證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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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認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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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將王文淵處分不起訴。王文洋提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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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淵被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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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證交法財報不實罪為三年以上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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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不起訴後需依職權再議;本案經過二度再議、二度發回,檢察官還是查無犯罪事證,於是第三度處分王文淵不起訴。高檢署最近一次發回時,要求地檢署傳喚一名證人,但證人已經往生;秦氏、萬順代表證稱不知台化財報的製作情形,王文淵也出庭聲稱,年報是專業經理人製作,他對秦氏、萬順業務不了解,被檢察官認為並沒有主觀犯意。王文洋指控,父親王永慶及叔叔王永在創辦台塑時,將海外所得委託總管理處在賴比瑞亞登記成立的秦氏、萬順國際公司處理。同時由兩家公司在台銀開戶,投資台化並信託資產,依創辦人指示,由家族成員擔任信託公司的管理人。王文洋認為,王文淵是台化董事長,應就台化簽核的年報實質審查,卻隱匿法人股東信託管理人相互為關係人的事實,有違反證交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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