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鬧岳家飆罵警 判拘役40天

花蓮謝姓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吵,行車記錄器可錄音錄影 變抓姦利器,不滿妻子跑回娘家住,2小時偷下注摃700次 彩券行告女員工背信,酒後到岳母家前咆哮,依赤道原則 國泰世華融資風電業,員警到場處理糾紛,他非但不聽勸阻,還嗆:「有種抓我啊!」結果,謝男因妨礙公務被移送法辦,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謝男拘役40天。
判決書指出,謝姓男子去年6月某晚前往岳家找妻,被岳母拒於門外,在門口大吵大鬧,謝妻不堪其擾,報警處理。
員警表示,大家多次好言相勸,幫忙叫計程車送謝回家,但謝男酒後情緒不穩、態度反覆,不但怪警察多管閒事,還嗆:「你編號多少」、「有種抓我」等語,最後甚至飆罵三字經,所以才將他逮捕。
法院認為,謝男酒後一時無法控制自己行為和情緒,辱罵員警,其法治觀念薄弱,應給予懲處。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情節輕微,最後判處謝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被罵警員得知判決結果,直嘆「喝酒誤事!」他並未對謝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只希望對方有所警惕,不要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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