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陸配拒來台 夫訴離判准

新竹高姓男子前年6月赴大陸旅遊,

客製貼紙印刷

,結識酒店工作的唐姓女子,

台北影印

,包養她4天後談婚嫁,

前鎮居家清潔

,結婚後,

天然椰子水

,2人經常吵嘴,

生理褲

,高男指女子「太嬌縱」,

台中網路行銷

,唐女怨高男「始亂終棄,

禮車

,傷害大陸單純女子的心」,

零件櫃

,新竹地方法院判離。
這段速食婚姻「甜蜜賞味期」僅在交往中的2個月,他們在大陸辦結婚,但婚後就爭吵,唐女迄今沒有來台生活,獲悉高訴請離婚,唐女跨海提書狀,痛罵高男「始亂終棄,天下文明人類所不齒…」要求財產公平分配。法官認為,兩造婚姻失和,女方責任較重,判准離婚。
高男表示,婚後雙方觀念上、認知上諸多不合,多次在電話中溝通不良,屢屢發生爭執,原約定婚後女方來台共同生活,不過,結婚1年多來,妻子未曾來台相聚,夫妻關係有名無實。
高男的陳姓友人作證指出,兩人前年到廣東東莞旅遊,上酒店時,認識陪酒的唐女,高包養唐女4天,唐女要求高男娶她,高曾到女方家拜訪,認識2個月後就在大陸辦登記。
陳證稱,2人婚後常爭吵,高男認為唐女個性嬌縱,不適合當妻子,後悔當初閃電結婚的決定。他說,女方大陸律師曾打電話要求談離婚條件,「感覺對方是為了錢」,與丈夫感情基礎不深。
唐女未出庭,跨海以書狀答辯,指在高男巧舌如簧、甜言蜜語誘惑下,正值情竇初開的她被俘獲,婚後兩人為細故爭執,去年3月,收到丈夫寄來的離婚訴訟司法文書,她一頭霧水,無法接受丈夫草率的結婚態度,「嚴重傷害一個大陸單純女孩的心,從道德、天理、人情及兩岸的法律規定也是嚴格不允許的」。
她痛批丈夫居心不良,要求法院調查丈夫在台灣是否有妻室,也要誠實地做財產分配。
法官認為,雙方結識到登記結婚僅短短2月,婚後意見不合,未能妥適溝通,男方離婚態度堅決,勉強維持下去,只會徒增仇恨,判准離婚。,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