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追 贈與稅可回溯查7年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當年依美國法律規定贈與持股及現金給女兒翁郁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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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逃漏贈與稅的問題?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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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贈與稅是全球課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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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看是否還在最長七年的核課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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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應會立案調查。財政部高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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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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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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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境內外的財產都要課贈與稅;翁啟惠如果在台設有戶籍或經濟重心在台灣(例如在台擔任重要職位)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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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海外財產的贈與行為就有義務要向台灣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未申報者即構成漏報。國稅局有權查核,會請翁啟惠來說明,視證據公正調查。國稅局高層說,國稅局查稅有時間限制,有申報可回溯查五年,沒申報則可回溯查七年。也就是說,若翁贈與行為是在二○○九年三月以前,就無法追查。台灣目前贈與稅每人每年有二百二十萬元的免稅額,超過金額按百分之十稅率課稅。安侯法律事務所律師卓家立表示,依美國稅法規定,贈與稅稅率是百分之四十,但一年免稅額是一點四萬美元,超過必須申報,申報後可適用終身五四三萬美元的免稅額。如果在台灣有繳贈與稅,在美國可抵稅。KPMG稅務法務投資部副營運長許志文認為,首要的問題是要確認翁啟惠是否屬納稅義務人,若他贈與前二年內都居住在美國且在台灣沒有住所,就沒有繳台灣贈與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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