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矽案/金管會:提正當理由 可重啟申請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昨(10)日表示,美媒:豪若發揮 火箭少輸球,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案,移民署協助 越女迎新生,公平會若未在本月17日收購截止日前核准,長榮海博館夏令營 招生,公開收購案就不成立;若5月公平會准了,宜蘭表揚模範警 超勤上限多1千,日月光可以此為理由,司法部長會柯林頓 損電郵案調查威信,向金管會申請公開收購矽品。張麗真表示,日月光公開矽品案已經延長過一次,本月17日是最後截止日。基於對收購公司及被收購公司衡平原則,不能無限期延,所以公開收購會有一定的期間,最多只能延長一次,遊戲規則就是如此。這次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案,原本公開收購期間是去年12月29 日到今年2月16日,日月光在2月初申請公告延長到今年3月17日。公開收購案若涉及經主管機關核准,公開收購案要成立,必須有兩項要件,第一就是達到預計公開收購的股數,第二是要拿到主管機關的核准函。張麗真說,3月17日前公平會若未核准,「這個公開收購案就沒了」。日月光如果要再公開收購矽品,就必須另外啟動一波公開收購。而根據證交法第43條之5規定,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公開收購人在一年內,不得就同一被收購公司進行公開收購。張麗真說,必須提出正當的理由,才能不受一年內限制,例如,如果5月公平會通過後,決定了,有比較進一步的進展時,日月光可提出事證,向金管會申請。如果金管會准了,日月光就可馬上重啟公開收購矽品,不必等到一年後。如果不准,日月光就得等到一年後,透過一般公告申報方式,啟動公開收購矽品。至於何謂正當理由?張麗真說,公司可以提出試試看,金管會收到後會作審查。過去並沒有類似案例,在一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公開收購同一家公司。【記者簡永祥/台北報導】針對金管會表示,日月光與矽品結合案若未能在本月17日前取得公平會結合許可,可視為「特殊理由」,在本月17日後重提公開收購案,矽品昨(10)日對此表達關切與不解,並在徵詢律師意見後,呼籲金管會不可為單一特定公司開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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