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大陸的經濟要犯,
結婚黃金出租
,廣三集團前總裁曾正仁,
船員證
,十七年前套取台中商銀資金、拉高順大裕股票的交易價格,
防水隔熱
,並隱匿犯罪所得洗錢;最高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九年確定。
曾正仁之前已因違約交割順大裕股票、偽造順大裕會議紀錄等案,
板式熱交換器
,分別被判刑八年及十一年確定;依他犯罪時的刑法規定,
消防檢查
,他三案合併的應執行刑最高為有期徒刑廿年。
五十六歲的曾正仁十年前遭通緝,
發電機保養
,依刑法行刑權規定計算,
查封法拍
,他要逃到民國一百卅一年才能免於牢獄之災,
台北臨時週轉
,那時他已八十四歲。
判決指出,
網路行銷公司推薦
,曾正仁身兼台中商銀董事長,利用知慶等六家公司向台中商銀套取無擔保貸款六十億元,再以這些資金拉抬順大裕股票後違約交割,造成台中商銀重大損失。其中以知慶公司充當貸款人頭,還是前立法院長劉松藩牽的線。
曾正仁因違約交割獲利八十四億餘元,除了遭查扣隱匿洗錢的廿五億元外,有五十八億七千多萬元不知去向。
判決指責曾正仁汲汲營營政商關係,集體操作各種經濟犯罪,;他向銀行攫取的金錢,操縱、拉抬股價的額及動員的人頭戶數前所未見。就其拉抬股價及洗錢罪分別判刑四年,應執行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