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罰900元…警弄錯法條

闖紅燈到底該罰多少?警政署調查全國「烏龍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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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不少員警舉發交通違規時法條竟「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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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金額差很大;這些罰單最後都撤銷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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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則申誡處分再教育。
全國警察去年開出三千一百五十九張烏龍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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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到五月也已一千一百九十六張罰單確定舉發錯誤。警政署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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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罰單有不少是法條引用錯誤。
警政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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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依規定要開罰一千八百元到五千四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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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員警卻以「不遵守交通號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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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開罰九百元到一千八百元。
另外,不少縣市闢建自行車道,車輛行駛自行車道要依「不遵守交通標誌、標線指示行駛」,開罰九百元到一千八百元;有員警卻舉發「在單車道與他車並行」,開罰六百到一千八百元。
警政署無奈表示,這裡的「單車道」指的是單一車道,根本不是自行車道,員警「馮京當馬涼」,凸顯專業不足。
還有車輛常在路口「越線臨停」,車停到斑馬線上,也要依「不遵守交通標誌、標線指示行駛」,開罰九百元到一千八百元;卻有員警舉發「在行人穿越道停車」,只開罰三百元到六百元,罰款金額差很大。
警政署說,法條引用錯誤,會影響民眾權益;已要求這些罰單撤銷免罰,同時加強員警專業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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