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士林文林苑案引發社會對於都市更新議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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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都更條例怎麼修?內政部與台北市政府各執己見。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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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政府應在都更時扮演更積極的主導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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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一旁當個指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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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成為半個執行者」。
蕭家淇擁有英國愛丁堡大學建築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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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擔任台中市副市長超過十年,也親自接觸過許多都市更新的問題。他觀察文林苑案引發的爭議,發現民眾已不再信任完全由民間主導的都更,質疑建商壟斷利益。
蕭家淇主張將都更分為前、後兩個階段,在提出都更計畫、權利變換、調處、仲裁等第一階段,應由政府處理;政府完成第一階段後,再交給民間業者執行,「前面順,後面就順。政府和民間要一起做,不能都丟給民間。」
台北市準副市長張金鶚認為,仲裁機制應由第三方專業組織負責。但蕭家淇認為,若民眾不服仲裁結果,還是會提出訴訟,地方政府最了解都更業務,協調責任應回歸地方政府身上較為適合。
另外,張金鶚主張,刪除地方政府代拆,回歸司法體系,由法院判決並執行拆除。蕭家淇說,法院要執行拆除,也可委託地方政府代拆,如此一來,又回到地方政府責任;都更原本就屬地方政府責任,由地方政府執行拆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