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子花一百多萬元讓酒店小姐衝業績、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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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發覺可能當了「火山孝子」;檢警獲報查出他的錢都匯到畢姓助理教授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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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詐欺罪嫌起訴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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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畢喊冤「我也是幫忙在酒店上班的女性朋友」。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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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姓助理教授年收入超過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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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為小利犯法;畢繳水電和電話費都用相同帳戶扣款,若知帳戶會被用來存詐騙所得,應不會提供,更不會不避諱地親自領錢,判決畢無罪。
謝姓男子二○一○年底到台北市酒店消費,愛上酒店小姐「小愛」,對方說欠錢才到酒店上班;他花二、三十萬元幫忙衝業績,沒多久小愛離開酒店。
「小愛在三、四個月後打電話給我。」謝姓男子說,和小愛再度相逢時,小愛又說欠四十幾萬元才到別家酒店上班,他再幫她衝了卅萬元業績,沒想到小愛第二度搞失蹤。
又過四個月,小愛再來電稱前幾個月遭人控制在大陸,如今她返台又去酒店工作;謝姓男子為了見小愛一面,再到酒店消費,還給她零用錢花。
前年七夕情人節,謝姓男子約小愛見面,她卻打電話說「我被車撞了!」謝心疼小愛車禍,給她數十萬元,又聽她需要九十萬元到韓國整鼻子,再貸款幫忙;直到小愛不接電話,他才覺得被騙。
檢警調查,謝匯出的款項都進到某私立大學畢姓助理教授戶頭,懷疑畢也是詐騙集團成員。畢喊冤是任職酒店的好友「陳婉婷」需要戶頭收款,他出借帳戶幫她;他兩次到提款機領錢給陳女,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
檢方認為畢應知道酒店女子交往繁雜,也應了解領出來的錢可能是詐騙所得,認定他共同詐欺,依詐欺罪嫌起訴。但合議庭相信畢的話,認定畢受騙,是被害人而非詐欺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