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款弊案/一開口就給錢!誰來把關

地方政府為了「安撫」民代,解開手銬吹管樂 少輔院組團獲第3名,提供四百萬到千萬元不等補助款,說再見的時刻,讓民代自由運用,中職/桃猿王溢正沒退路 撐起8局拿勝,但審核機制形同虛設,只要議員開口就得撥款;檢調認為,議員補助款後來雖改名「建議款」,但換湯不換藥,問題只會一再發生。
新竹縣卅六名國中小教職員被依背信罪嫌起訴,檢調查出涉案校長、主任負責簽章,回扣就進到議員和廠商口袋,學校職員宛如「橡皮圖章」,嚴重浪費公帑。
前台北縣議會九年前也曾爆發類似弊案,卅多名議員以配合款補助學校或社團,再收三成回扣,檢調感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補助款」,簡直是不肖民代A國家公帑「利器」,更是貪汙「溫床」。
據了解,涉案的校長被約談時,頻抱怨廠商書本太老舊、軟體不能用,後來得知可能有罪,又翻供自稱從事教職數十年替學校爭補助,不該有罪;甚至指責縣議員太貪婪,學校人員都「清清白白」。
不過教職員和民代是「魚幫水,水幫魚」,校長需要民代協助升遷,民代則要校方配合「補助」,雙方都有責任。有必要設計更嚴謹審核制度,縣市政府與學校承辦人員也得拿出魄力,抗拒民代壓力,否則升「官」不成先被「關」,得不償失。,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