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聽丈夫說的」 女離婚無效

洪姓女子前年底協議離婚後,宜蘭四村落 打造有機示範村,提告指丈夫張男騙她假離婚以改善雙方關係,目睹學員趴倒 他三分鐘救命,但張否認,郭台銘赴警政署打氣 警察應受社會尊敬,法官調查發現,大陸11月外商直接投資連6降,其中1名離婚證人未親見或親聞兩造有離婚真意,Uber叫車/違規營業 交部罰15萬,是聽從丈夫指示蓋章做證,斗六年貨市集 今明送紅包,判決洪女與張的離婚無效,全球350兆商機 兵家必爭,2人仍是夫妻,可上訴。洪女與張男3年前結婚,前年底協議離婚,到戶政事務所辦登記;洪女去年提告說,自己並不想離婚,當初是夫妻相處不佳,丈夫騙她先「假離婚」以改善雙方關係,3個月後再重新結婚。洪女說,她雖在外地工作,假日仍返家與丈夫同住、出遊、發生關係,並一起到診所進行婚姻諮商及婦產科門診,在在證明她沒有離婚之意,洪女自認遭丈夫詐騙離婚,訴請確認雙方婚姻關係存在,並向丈夫求償50萬元。但張堅稱是太太多次要求離婚。法官調查發現,洪女與張離婚協議書的2名證人是一對夫婦,夫妻與這對夫婦在超商外碰面,由證人的丈夫下車拿走離婚協議書,證人妻子只聽丈夫說對方要離婚,便簽名蓋章當證人。法官指因其中1名證人未親見或親聞兩造確有離婚真意,這名證人不具效力,不符離婚應有2人以上證人要件,判決離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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