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贈屋遭子占 婦提告要回

新竹范姓離婚婦人,

台中美甲教學

,長期照顧罹癌大伯,

椰活

,獲得一棟在竹科旁透天厝,

零件櫃

,事後因擔心前夫債務,

沐浴桶

,可能波及她名下屋宅受波及,

竹蒸籠

,改登記在長子名下,

高雄清潔打掃

,詎料長子卻將她與胞弟逐出門外,

家居服

,范婦一怒告上法院,

賓士出租

,法院判范的長子需還屋。
范婦民國88年與經商失敗丈夫離婚,

水霧系統

,獨自扶養3名子女,連罹患口腔癌大伯也由她照料;大伯未婚又無子女,長期受照顧下,決定將透天厝轉給她。
范婦指控,今年大兒子網交在婚友社上班詹女並接回透天厝同住。未料,詹女卻在屋外懸掛婚友社布條,到處宣傳將與大兒子完婚,並要她與小兒子搬離,甚至連小兒子懷有身孕的妻子也遭波及。
法官找來范婦親友出庭瞭解,親友們都說,確實是范婦照顧罹癌大伯得無微不至,才將透天厝轉讓給她,透天厝也是她管理。
法官發現,透天厝水電費長期由范婦繳納,貸款也是她支出,因此認定房屋所有權為范婦,判定大兒子需還屋。,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