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得過10小時 警怨:沒幫助

日前發生警察上班超勤致死、警眷抬棺抗議,

台中網路公司

,警政署公布:警員上班不得超過10小時。台中市警局今年6月試辦,

虛擬主機租賃

,基層員警員卻有不同聲音,

關鍵字如何操作

,警員抱怨超勤費砍半,

關鍵字優化

,賺嘸錢、繁重轄區警員工作量未減,

行銷達人

,新制「沒有實際幫助」,建議讓警察工作回歸專業,「應重質不重量」。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因勤務編排衍生的超勤加班費報領規定,警察局已授權14位分局長,依轄內狀況特性編排調度,甚至增排員警勤務時數;至於超勤加班費的報領,仍依各警分局預算金額審視報領。
新政策試辦,以前每天上班12小時,能報4小時的超勤費,每月最高可領1萬7000元,但現在上班10小時,只能領2小時超勤費,津貼直接砍半。
部分基層警員抱怨,下班前有案件進來,一樣得做完程序,10或12小時都差不多,新制反而是變相減薪,他感嘆,「少年不努力,吃老做到死,嘛賺嘸錢!」
新制上班時數縮減,但各時段要求警力依舊,派出所排班為滿足警力需求,只好變相延長上班時間,例如從凌晨4點至上午8點,再從上午8點至晚間6點,實際上已連續上班14小時。
但勤務表以「8到8」作為一天,紀錄顯示前一天上班4小時,隔天再上班10小時,符合新制規定;官警坦言,白天中央官員趴趴走,特勤忙不完,深夜又有取締酒駕或緝毒專案,「同仁就這麼多,要我怎麼辦?」
警界人士直言,關鍵在「質」不在「量」,應將警察工作回歸專業,並檢討起班及下班時間,休息時數是否充足,高層縮短上班時數根本搞錯重點,「笨蛋,問題出在休息不夠!」
「長官硬起來!」資深警員透露,警察甚麼都要管,原因是長官希望「為民服務」,而市民也習慣「有事找警察就好」,忽略相關單位的快速電話,高層長官應向社會大眾廣為宣導「專責專任」,例如:詐騙問題可洽165專線、家暴打113等,落實社會資源運用。,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