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公司推6建案 鄉林前老總討回千萬獎金

鄉林建設前總經理魏嘉銘幫公司推了六個建案,梅樹青松盆栽 送禮自賞皆宜,銷售總額超過七十五億元,颱風登陸 長濱民宅被吹垮,他指控公司未依獎金辦法發給一千六百七十五萬元;最高法院昨判決魏嘉銘勝訴,美國通膨消費支出 沒勁,鄉林建設應如數給付。
魏嘉銘在鄉林建設任職總經理達十二年,與董事長賴正鎰是高工同窗,五年前魏自立門戶。他離職後不久,就控告鄉林建設,與賴正鎰對簿公堂;案子不斷更審纏訟,昨判決定讞。
魏指控,他在二○○七和二○○八年,經手銷售鄉林皇居等六個建案,總銷售額度達七十五億元以上;依公司的獎金辦法可領獎金,多次向公司催告,公司置之不理。
鄉林建設表示,上市公司給付報酬須依公司法規定。二○○八年,賴正鎰在董事會提案追認獎金辦法,未獲出席董事過半數的同意。
法院認定,該項獎金辦法是賴正鎰核准施行,魏嘉銘在二○○五、二○○六年就已依該辦法領取獎金;且公司將該項支出列於營業費用項目,可見該項獎金辦法是由董事會通過,經會計師、監察人審查,鄉林應依約給付獎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