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尼加公使隨從變私傭 雇主重罰30萬

立委林淑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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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發多明尼加公使將所申請的外籍隨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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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由有私交的冠德公司股東馬志綱家作為家庭幫傭。北市勞動局查察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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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外勞表示連公使家都未曾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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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被仲介帶至雇主家擔任幫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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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認定馬家有容留外國人工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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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重罰30萬元。勞動局表示,今年2月勞動局接獲勞動部交查該案,並於2月24日、3月15日分別製作外勞及冠德公司馬家筆錄,外勞指稱,在馬家工作2年多,從未進入公使家工作,而約滿前,希望雇主能支付最新公告家事外勞薪資1萬7000元,而非舊約1萬5840元,但雇主不願意,於2月14日遭遣返,並於當天求助才揭發。至於公使部分,勞動局4月15日發文給外交部,但迄未回覆。勞動局呼籲,外交部及勞動部應正視此漏洞,研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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