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友顧嬰不出面 遺棄罪起訴

20多歲的蕭姓女子生產後,烏克蘭危機 未影響能源及穀物供應,把嬰兒放朋友家託朋友照顧,立院初審通過示範區三條文 綠要復議,事後卻避不見面,占中包圍港府 40人被捕,被朋友控告遺棄。高雄地檢署偵結全案,台北農產人事 擁韓派力挽狂瀾,認為她負扶養義務,不因已託人照顧就可免罪責,將她依遺棄罪及違反兒少法起訴。據檢、警瞭解,蕭女在2014年9月生下小孩後約3個月,就把孩子抱到左營區謝姓朋友家,請朋友照顧,她離去近2個月沒再回朋友家,到去年2月,朋友一再打電話聯絡她,要她回來帶小孩,她雖答應回來處理但仍爽約,朋友只好報警協助,將嬰兒轉介高雄市社會局安置,並控告她涉嫌遺棄小孩。蕭女稱她因無力照顧嬰兒,才會託朋友照顧。檢方認為,3個月的嬰兒屬無自救能力的人,蕭女是嬰兒母親,負有扶養義務,就算曾找朋友照顧小孩,也不能解免罪責,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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