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貪汙…無證據 2警無罪

瑪陵派出所前所長陳進忠、警員郭茂榮3年前被控收賄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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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未合法申請的砂石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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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業者在瑪陵山區亂倒營建廢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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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被依貪汙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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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沒有確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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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判2人、里長和業者無罪。陳進忠事發後調至第二分局警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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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茂榮調至警三分局警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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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後2人停職。郭昨天親自到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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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無罪判決,心情激動眼眶泛紅,一旁友人給予擁抱,拍肩道賀「恭喜、恭喜」,他忍不住落淚。檢方起訴時指出,李姓業者前年接手天孚山莊工程,需向市府申請路權,才能用大卡車載運土方填地,他因申請大卡車的數量不足,涉嫌透過里長林飛龍,行賄陳、郭放行未申請通過的砂石車。陳、郭被控收受8萬元賄款,原欲把賄金與另2名員警平分遭拒,懼怕收賄的情事曝光,把錢交給林飛龍保管,再以「警友站」名義支出,2人接受林招待,到休閒農場享用5000元餐點。起訴書指出,陳進忠事後指示基層員警,「不要再取締」、「你不要再去開單,有3萬元在林飛龍那」,遭員警斷然拒絕、斥責,他才要求林飛龍退還賄款。他與郭茂榮等人被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法院昨天下午5時宣判,審判長鄭景文表示,未有確切證據證明陳、郭收受賄賂,判無罪;林飛龍涉行賄部分,因沒有交賄證據,判無罪;李姓業者雖坦承賄賂,但賄款交付里長,非派出所人員,屬於未遂犯,貪汙罪不罰未遂,故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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