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基金退場 擬免授權

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周三(15日)將審查國安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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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訂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在決議進場及達成任務後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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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相關報告送立法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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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國安基金運作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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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提高基金操作效率。這項修正草案的提案人是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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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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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擔任財政部次長時間長達五年,任內曾操盤國安基金兩次,可說是對國安基金最有經驗的立委;上一次國安基金護盤時間太長,超過六個月,到後來已經不符合法律要件了卻還在護盤,因此他提案修法,希望讓國安基金的運作更健全。草案明定,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須於決議進場後三個月內,及達成任務後三個月內,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以落實立法院監督功能。為提高處理操作標的效率,在國安基金達成任務後,授權由執行秘書決定退場時機。曾銘宗指出,此次修法有三個重點,第一是要求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進場護盤後三個月內,必須將決議進場的相關會議記錄、決定護盤的原因與評估報告,函請立法院備查,因為現在沒有監督機制,有必要修法落實立法院的監督功能。第二、在國安基金完成任務時,不須經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授權,由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視市場穩定即可退場。第三、國安基金達成任務後的執行報告要交給立法院備查。曾銘宗表示,國安基金達成安定金融市場任務退場後,應該在達成任務後三個月內,將運用資金額度以及相關評估報告送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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