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9年僅同居1年 丈夫要離婚

謝姓男子和莊姓妻子2005年到新竹地方法院公證結婚,選情分析/苗栗1選區16搶9 全是政壇老將,但婚後雙方僅同居1年,愛滋收容人自殺 口對口救治,妻子即搬回桃園娘家,學生涉作弊 傳老師怒推他跳樓,之後「消失無蹤」。謝提離婚訴訟,重逢心儀女 百斤男甩肉15公斤,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妻子惡意遺棄丈夫,「有機通訊」創刊 教農友申請契作,且狀態持續中,判准離婚。
謝說,他曾請妻子搬回共同生活,但對方拒絕,後來音訊全無,根本找不到人。
士院函囑新北市警永和分局查訪莊婦設籍處,發現她未住該處、行蹤不明,法官認為莊婦違背同居義務,丈夫有理由離婚。,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