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打查賄專線被法辦 無罪聲請補償獲賠10萬

桃園地檢署查賄專線廿四天內接到上千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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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中有人罵粗話、叫外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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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查出光四十五歲陳姓男子就打了九百五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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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陳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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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認為檢警舉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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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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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在被押八十九天後聲請刑事補償二二二八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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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賠十萬餘元。
桃園地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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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設立的查賄選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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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二月一日到廿四日湧進一○九○通電話,對方不外說「有人說彭婉如是我殺的」、「劉邦友命案沒破,我親人都白死了」、「聖誕夜名模死亡是你們幹的」等無厘頭的話,一講就十多分鐘,檢方查出其中九百五十通是陳姓男子所打,將陳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陳屢傳不到遭通緝,去年被逮,陳到案後承認打過九百多通電話,但表示「都是談案子,沒有罵髒話」。檢方聲押獲准。
法官查閱電話錄音紀錄,發現除陳打的九百多通外,也夾雜其他罵粗話的電話,檢方未提供這部分通聯紀錄,卻只提出陳打電話進來的通聯紀錄,且陳並沒有罵粗話,法官認為「罵髒話」的帳不該全算在陳的頭上,判他無罪。
陳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法官認定陳屢傳不到遭通緝、羈押,也可歸責,原本一天該賠三千到五千元的補償打折計價,以一天賠一千二百元計算,判賠十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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