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討債男 押人索錢判刑

台南市黃姓男子與黃姓女子有感情和金錢糾紛,微波料理,因發生衝突,租車,女方想和對方和解,韓國童裝,男方要求女方必須陪伴1天才願和解。女方友人謝姓男子利用和解時押人,結婚喜餅,並迫使黃交錢和解,韓國童裝,卻也吃上官司,台中住宿,涉及妨害自由及恐嚇分別被判刑2月、拘役20天。
黃姓男子99年11月間,彌月蛋糕,為向黃姓女子討債,被控毆打女方並恐嚇,經提出告訴,黃男遭判處拘役50天。但在事發之初,雙方欲和解,不過因黃姓男子要求女方須委身相陪1天,才願和解,女方為求自保,向謝姓男子求助。
同年11月23日雙方見面欲和解時,謝姓男子夥同3名男子到場,把黃男押上車,載往七股區大寮附近公墓。途中謝揚言要把對方捆綁,搶走錢及丟下大水溝,黃姓男子心生畏懼,除了交付7萬元,並由母親在電話中與謝達成協議,賠償10萬元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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