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警脫褲栽贓 酒女脫罪失敗

基隆市警方在愛一路一家小吃店的包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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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3名女子脫衣跳舞取悅男客。小吃店劉姓負責人和3名脫衣女子指控員警脫下她們的內褲「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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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警方有蒐證過程錄影帶指她們所言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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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訊後將劉女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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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脫衣女子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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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在去年6月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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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的劉姓負責人本月初接手經營。警方接獲情報店內小姐提供脫衣陪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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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前晚前往查緝。
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長朱德望帶隊進入小吃店包廂時,裡面有3名男客。喬姓、林姓和張姓女子在包廂內跳熱舞。
3名女子都有穿內衣,其中1名的內衣已解開,但3人的內褲都已褪到小腿處。3名男客作證指3名女子脫衣陪酒,還可讓他們吸吮及撫摸胸部。
劉女否認雇用女子脫衣陪酒,她和喬姓、林姓和張姓女子異口同聲指員警衝進包廂後,強脫3名女子的內褲再採證。警方出示蒐證影帶給她們觀看,4人仍不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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