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問題/愛滋人權vs.學童安全

北市一國小特教男教師涉嫌吸毒並疑似惡意傳播愛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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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評會決議「停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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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聘期間這名老師仍有一半的基本薪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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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領年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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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外界批評是「師師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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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質疑究竟是保障「毒師人權及工作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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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校園及學童安全」重要?
罹患愛滋病原本不應受到歧視,外界更應該保障其工作權。但這老師不潔身自愛,除了吸毒、販毒,甚至惡意散播愛滋病,這樣的行為實在令人難以同情。
依北市教育局統計,近五年北市共有十三名教師遭到解聘,其中包含犯下性侵、性騷擾、行為不檢有違師道、貪汙等案,而且都是在案子尚未定讞前就先解聘。以日前一國中體育教練性侵學生一案為例,教練也是在案發後即被校方解聘。
在這個案件中,學校以當事人只是「涉嫌」,故只做出停聘處置,雖然保護老師的人權及工作權,卻可能引發危及校園及學生安全的疑慮,教評會的處置自然引來非議。
尤其此案九月就被檢舉,教育局也成立小組,但因牽涉到老師隱私,在教評會和調查小組沒有調查權的不利條件下,從九月到日前這名老師案發被捕,由學校到教育系統,對這名老師幾乎都沒有任何有效作為,讓外界擔心現行教育系統的內控與管理能力。
對「有問題」的老師,教育主管單位若是不能積極訂出有效的防範機制,在老師工作權和學生安全受教之間取得平衡,家長也不敢期待子女能在校園中平安地成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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