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實質獎勵 讓雇主願配合

高雄市社會局鼓勵企業設置員工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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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勞工是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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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企業經營者考量成本與風險卻未必願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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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令尚未完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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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雄市政府提出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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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成功率會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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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頂多只是一、兩家企業站出來當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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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普及。托嬰中心照顧的是兩歲以下的嬰幼兒,照顧難度比兩歲以上的幼兒高,高市府為鼓勵年輕夫婦多生小孩,籌設了17處公共托嬰中心,雖然受限場地因素,收托的嬰幼兒人數有限,但市府用心規畫並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照顧市民的誠意已受肯定。不過,依以往公營或民營托兒機構、保母傳出的意外事故來看,托嬰中心承受的風險比幼兒園更大,嬰兒尤其不容易照顧;所以社會局初步與企業接觸後,發現業者開辦托嬰中心的意願很低。企業經營追求利潤,並力求降低成本和風險,如果設置托嬰中心,不僅會增加成本,也會面臨照顧嬰幼兒的風險,可以想見多數企業設置的意願一定不高,尤其在法令沒有罰則的情況下,政府的「道德勸說」恐怕沒有多大作用。政府促使企業配合政策的方式很多,高市府可以訂定自治條例增加誘因,以實質的鼓勵措施讓企業願意配合,應比勸說、溝通來得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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