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從3月起禁止外國媒體未經事前報備和審批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聯合發布第五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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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該規定第十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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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單位不得從事網路出版服務。「網絡出版服務單位與境內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資經營企業或境外組織及個人進行網絡出版服務業務的項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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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事前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美國之音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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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中共當局收緊對人民從互聯網獲取信息控制的最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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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顯出中國日益受限制的政治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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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中國領導人尋求對公眾言論和思想的控制。長期以來中國法律要求互聯網服務商必須有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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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互聯網提供商只有同中國公司合資或合營才能獲得。中國互聯網的監管機構多次警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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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控馭的互聯網空間會對國內安全構成威脅,政府應決定讓誰「進門」。海外媒體公司,包括美聯社、路透、道瓊、彭博新聞社、金融時報、紐約時報等都已投資數以百萬計美元在中國用中文發表新聞報導,希望能吸引更多的中國受眾。很多海外媒體在中國被封鎖,這些機構的高管一直在私下跟中國當局溝通,希望能解除對他們網站的封鎖。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站之一「臉書」也急於進入近7億網民的中國市場。但是,中國新公布的規定將只允許全資中國公司在獲得當局批准並獲頒經營許可證後,才能在網上發布任何信息,而且這些公司還要實行自我審查,不得發布任何包括損害國家團結、主權和領土完整,洩漏國家機密,危及國家安全,煽動民族仇恨,傳播謠言,破壞社會秩序,侮辱和中傷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等信息。報導引述廣州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院長張志安說,「在制定互聯網業政策上,中國仍更加關注維持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利益,較少關心商業和個人利益」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訪問教授鮑大雷(Paul Gillis)說,中國最近幾個月推出的有關規定,明確授予政府根據法律長期以來施行的審查權力,「過去很多的習慣做法現在被立法,中國可以說,這是在實行法治。」不過,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中心教授陳婉瑩說,新規定實施起來並不容易,「用印刷時代的規定來管理互聯網行不通。在每個人都成為作者和出版者的時代,怎麼能發許可證給媒體呢?公布這些規定,政府是在同市場力量和技術進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