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開發票逃稅 中南部印刷廠遭罰3,000萬

一個檢舉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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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國稅局偵破中南部印刷業大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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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開統一發票的逃漏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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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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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印刷廠遭稅局連補帶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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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多萬元。
賦稅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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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稅局接獲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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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中南部年營業額上億的印刷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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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以印製日曆、作業本為業務大宗,在銷貨給文具店時,長期未依規定開立發票,有短漏營業稅之實。
經國稅局追查,該印刷廠,確實在100年度及101年度都有銷貨卻未開立統一發票的事實,兩年度漏開發票金額為1,800萬及1,700多萬元,在查核過程中,印刷廠自行承認101年度還有5,800萬的漏報金額,總計漏報9,300多萬元。
印刷廠解釋,是由於印刷廠主要的銷售對象文具店,表示進貨時不想拿發票,以免稅局利用發票對店裡查稅,雙方因此形成不開發票的銷貨「默契」。
賦稅署表示,印刷廠此種行為已構成「漏銷」事實,除須補繳5%營業稅,還須處5倍罰鍰,並加計行為罰及利息,判印刷廠須連補帶罰3,000多萬元;自行補報的5,800萬元,由於是經檢舉查獲後才補繳,依此不適用免罰規定,仍須處罰鍰。
賦稅署提醒,又逢歲末年終,印刷業者印製各式年、月曆、賀卡,銷售給下游文具店或其他對象時,必須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依此誠實申報銷貨收入;若有未開立發票的違規情事,在未被檢舉或查獲前,儘快向稅局自動補繳,可免於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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