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投資人門檻 研擬調整

明年度金管會將把金融業務鬆綁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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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境外移轉到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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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專業投資人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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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將視境內業務鬆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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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評估是否有必要調整。
依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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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投資人主要包括符合總資產超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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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萬元等條件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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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符合3,000萬元以上的財力證明等條件的自然人。
金管會去年蒐集國外對於專業投資人門檻的規定,並請金融總會委外研究之後,有意重新調整專業投資人門檻,後來決定暫時不動,金管會決策官員昨(14)日表示,明年度境內業務檢討開放時,會視情況,再看有無必要調整專業投資人門檻規定。
根據現行規定,對於專業投資人門檻的認定,在自然人部分,是財力證明3,000萬元以上,或「單筆投資逾300萬元,且於該受託、銷售機構的存款及投資往來總資產逾1,500萬元,並提供總資產超過3,000萬元以上的財力聲明書。」
我國現行對門檻的認定,是採「財力證明」規定,比較屬於「資產總額」(未扣除負債)的概念,而國外多數國家都是採「淨資產」(已扣除負債)概念。
當時金管會內部曾有意將上述門檻的認定基礎,一律改為「淨資產」概念。
例如法人門檻,擬從「總資產」5,000萬元,改為「淨資產」或資本額1億元;自然人門檻,則考慮從3,000萬元以上「財力證明」,調整為「淨資產」3,000萬元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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