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條文有但書 「依法生效」爭議太大

立法院新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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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服貿協議是朝野對陣焦點。朝野除了在委員會布陣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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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論述也是攻防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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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依法生效」的爭議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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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若欲強渡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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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須付出政治代價。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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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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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在三個月內完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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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已經審查,確是避免因立院審查延宕,讓本該生效的行政命令處於「不確定狀態」。
但該條文有「但書」:「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審查時間並不以三個月為限。服貿協議被認為是兩岸重要協定,民進黨及台聯黨團均主張應以「條約」視之,還要求通過「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草案」處理,殆不可能同意以審查「行政命令」的標準,讓服貿協議「依法生效」。
去年六月廿五日的朝野協商結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不得予以全案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立院審查服貿協議已讓朝野劍拔弩張,如果占有人數優勢的國民黨團強推「依法生效」,不惜撕毀朝野協商的白紙黑字,既失誠信,也讓在野黨「反對有理」,恐更增加服貿協議過關的難度。
不過,在「王張會」及大陸海協會長陳德銘來訪後,馬政府推動兩岸經貿相關議案,勢必更趨積極,民進黨若要避免重蹈ECFA(兩岸經濟協議)覆轍,有必要調整「一味反對」的戰略思維,讓服貿協議盡快理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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