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後才知凶宅 獲賠375萬

劉姓商人花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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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邵男、「小新」購得北屯區的透天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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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劉男購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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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鄰居處獲悉前屋主廖男上吊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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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減少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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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男辯稱廖男在送醫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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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天厝不算「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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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查出死者廖男的兒子證稱父親在屋內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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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邵男、「小新」連帶給付劉男375萬元。
劉姓商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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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授權王姓房屋仲介員與他簽訂買賣契約書,以1500萬元為買賣金額,同年4月初完成房屋移轉登記,並未載明房屋曾有人自殺。
劉購屋後才經鄰居告知透天厝曾有人上吊,經多方查證始知房屋曾發生自縊身亡事件,邵男、「小新」惡意隱瞞所賣屋是凶宅,嚴重損害他的權益,向法院請求減少價金,要求對方返還溢付的買賣金600萬元。
證人劉男證稱仲介告知有人在屋內自殺,死者廖男的兒子也表示父親在屋內自殺,買下一年後請法師超渡,足見邵男、「小新」早知屋內有人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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