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受雇亂倒垃圾 日記揭發

屏縣恆春鎮董姓男子等7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綠化工程

,7人均否認犯行,

文件櫃

,只因1本日記本成違法倒垃圾證據,

植睫

,讓屏東地院據此判處7名涉案人1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打刻機

,緩刑3至5年。
判決書指出,

造霧器

,董姓男子等7人從民國99年起受雇替人運送廢棄物,

四角褲

,因部分建築廢棄物被傾倒在國有地上,

網路商店

,檢警調查時,

整理箱

,7人矢口否認犯行,

室內植物

,因警方從廢棄物堆裡找到李姓女子所有的日記本,上頭註記李女曾委託黃、李、吳、董、趙、龔等7人清運住家廢棄物,每次代價3500至4500元不等,共計20車次,7人也被法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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