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拾荒 非偷竊」 撿舊水管不起訴

宜蘭市林姓男子撿拾菜園裡的舊水管被當小偷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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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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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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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選有價值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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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偷用過的舊水管?認為是拾荒而非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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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不起訴處分。
宜蘭市林姓中年男子於去年教師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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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家附近的菜園撿了4支塑膠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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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主報警,他被當成小偷送辦。
林姓男子喊冤說,根本沒偷,那些水管是舊的,以為沒人要,自己種菜時,可能會用得到,才會撿來用,如果知道是有人的,就不會拿。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林所拿走的水管都是使用過的,轉賣也不值錢,水管擺在開放的菜園,沒有圍籬,如果要偷,應該會偷比較值錢的菜。
檢方認為,林的用意只是要撿拾他認為已被拋棄的物品,是拾荒行為,不構成「竊取」的要件,全案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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