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客若不開口怎麼辦? 特別小組速偵訊

美國執法單位生擒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凶嫌之一佐哈‧查納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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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極有價值的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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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帶著作案動機、他兄弟檔與國內外恐怖或激進組織的可能關係等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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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巴馬政府有許多法律選項處理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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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由一個特別小組規避法律限制盡快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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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展開偵訊以求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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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由檢方求處查納耶夫死刑。
一位行政官員在NBC電視新聞表示,政府打算盡快以查納耶夫的供詞配合調查所得證據,對嫌犯提起刑事指控,因此不會讓查納耶夫享受沉默權。
偵訊在押嫌犯,通常首先告知嫌犯他、她或他們有不回答問題、有請律師在其受偵訊時在場的權利,稱為沉默權,要義是不得強迫嫌犯作自證其罪 (不利自己)的供詞,以及法院不能根據嫌犯沉默作成對嫌犯不利的判決。
但承認絕對沉默權,有時流於縱放罪犯,因此許多國家對此權設限,包括引進「公安安全例外」規則,上述官員表示,美國政府將援引這條規則,因為政府必須盡快知道查納耶夫落網前是否在任何地點埋設炸藥,或者他有無同謀。
查納耶夫被捕時身受重傷,目前在醫院救治,還無法與人溝通。一俟他身體狀況允許,當局就會著手偵訊。
警方可以偵訊嫌犯多久才告知他有權沉默,美國現行沉默權規則沒有明載,但可能不得超過48小時。這48小時內,19歲的查納耶夫將由聯邦調查局 (FBI)、中央情報局 (CIA)、國防部合組的「高價值在押人審訊小組」問話。基於公共安全的急迫性,小組問話時不會有嫌犯的律師在場,但小組認為問話所得可以作為有效的呈堂證據。
上述小組成立於2009年,旨在迅速盤問恐怖嫌犯以化解恐怖威脅。
美國政府計畫給查納耶夫最重的懲罰。美國法界專家表示,麻州最高刑度是無期徒刑,沒有死刑,因此司部可能根據聯邦法律起訴他,最嚴重的罪名則是使用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殺人,這是會面臨死刑的犯行。被告律師可以抗辯,但美國司法部長霍爾握有最終裁量權。
查納耶夫2012年9月歸化美籍,因此他身為美國公民,不能受軍法審判。在美國,能起訴美國平民的機關只有一般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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