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酒駕服勤肇事 同事頂替判3月

新竹縣趙姓員警疑酒後駕巡邏車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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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撞機車心虛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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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求同事何志祥「求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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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我會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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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聞到趙有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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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同事情誼協助頂替。趙免去酒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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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卻吃上頂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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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判刑3個月。
「沒有做虧心事!」何志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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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出庭時,曾說明自己未涉不法,法院做出如此判決,感到無奈,只能默默接受。酒駕頂替案爆發後,趙姓員警已自原本服務的某分駐所調縣警局,目前已調到其他縣市警察局。
判決書指出,100年5月19日下午,時任某分駐所的趙姓員警疑酒後駕駛巡邏車,撞傷一對騎機車的祖孫,趙未及時停車查看,繼續往前開百公尺才停,並要求坐副駕駛座的何志祥幫忙頂替,兩人遂交換駕駛,駛回事故現場。
竹北分局交通事故處理小組員警到場,詢問車子是何人駕駛,趙以手指向何,何點頭默認,讓處理車禍的員警陷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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