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鄰居飯桶5次 民事判賠3萬元

麥姓女子罵三名鄰居「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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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然侮辱罪判罰金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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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民事判賠3萬元。她言語中共罵了5次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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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字代價是3千元。麥女2014年10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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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對著陳姓、王姓、高姓鄰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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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們3人有夠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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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桶、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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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們是飯桶,你們3人是飯桶。」陳指麥女長期不斷以言語騷擾他,造成他精神恍惚,身心痛苦,訴請賠償20萬元。麥表示,說陳等人是飯桶,不是罵人,而是要他們向蔡姓鄰居借錢,但陳錄音只錄到她說飯桶,沒錄到借錢,這很不公平;她並表示,靠老人年金生活,沒有錢賠。法官審理時,因有錄音光碟為證,且麥女涉及公然侮辱遭判罰金,法官未採信所辯,判賠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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