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報復被甩 性侵女童判5年10月

因矮小自卑的羅姓大四生,

專利檢索

,無法接受初戀女友劈腿還甩了他,

公安檢查

,為報復女性,

商標爭議

,6月間接連對兩國中小學生猥褻、性侵得逞,

報廢ic

,審理期間,

楊梅通水管

,他當庭向兩名被害人家屬懺悔,

八德通水管

,懇求原諒,

大園抽水肥

,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應執行5年10月。
23歲的羅姓大學生供稱,

店鋪裝潢

,因身材瘦弱矮小,很自卑,只能沉溺於電玩打鬥遊戲,享受「強壯、威武的感覺」。去年初,結交小他4歲的女友,將重心轉換到這段甜蜜的初戀上,手機內全是女友照片,還為了不想離開對方去當兵而延畢。
不料,雙方交往半年,女方坦承劈腿,堅持分手,他哀求女友回心轉意未果,萌生找女性報復的念頭。
去年6月某日清晨,羅先對一名國中少女佯稱自己是工人,隨後騙對方到空地強摸大腿,經被害人反抗逃逸後,他又挑選一名小二女童,「哥哥想請妳幫我搬貨,可以幫我搬嗎?」將女童騙入巷道,以手指侵犯女童下體得逞。
檢警根據指認將羅姓大學生逮捕到案,他坦承失戀心情不好,才找女性報復,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