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璋:無心跳捐贈非活摘器官

立委蘇清泉、廖國棟昨天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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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在2005年以前曾對病人用藥、使用葉克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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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摘器官。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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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跳捐贈器官的作法與法輪功人士遭到活摘器官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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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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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也獲得家屬同意。
蘇清泉、廖國棟昨天提出兩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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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台大醫院從1998年至2005年曾對26名無治癒希望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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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打降血壓藥物、以及抗凝血的肝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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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心跳停止後,再接上葉克膜,替器官「保鮮」,完成移植手術,引發違背醫學倫理、加工死亡的爭議。
李伯璋說,國內的器官捐贈依法患者必須經過兩次的腦死判定,但有些患者無法經過腦死程序判定,但等到心跳完全停止,器官就已經不能使用,僅能捐出皮膚、眼角膜等組織,以致於國內一年捐贈者200人,但僅有半數能捐出器官。
李伯璋說,當時沒有人體試驗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無法以現在標準去檢視論文發表的時空背景。
他認為,當時進行無心跳捐贈不是柯文哲一個人的事,而是台大醫院的事,進行器官移植的醫師也會互相檢視。病人的昏迷指數都在三分以下,術前必須取得家屬放棄治療以及器捐的同意書。
對於外界「強摘器官」的說法,李伯璋則說,爆料者做醫師「卻沒學問」,對於捐贈者都有給麻醉藥、以及供給氧氣等手術程序,用降血壓藥則是為了減輕病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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