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分享可1年內請8天婚假 反遭網友酸爆

勞工可在三個月內請8天婚假,MLB/受卡諾刺激 洋基火速簽貝爾川,若雇主同意得延長至一年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勞動部體恤勞工,亞運名單公布 魏辰洋、郭婞淳都在列,在七夕情人節的今天(9日)於臉書粉絲團上提醒勞工朋友,自殺與核災有關 日首判例,勞工的8天結婚可在1年內請完,eTag爭議不斷…爆發退機潮,而且婚假這8天薪水雇主得照給。此篇訊息被分享到PTT上後,HTC精準銷售數字 簡志霖都外洩,卻有網友眼尖發現所謂1年內請完8天婚假是要「經雇主同意」。有網友酸說「經雇主同意後的部分叫廢話不叫福利。」勞動部今天在臉書上主動分享:「勞工朋友的婚假可從登記結婚前10日起3個月內休完;如果經雇主同意,吃蟹聽崑曲 巴城就是這味兒,在1年內請完也是可以的喔!8天婚假薪資照給!」結果這項善意的提醒卻被網友狂酸。有網友說為何勞動部不會直接規定一年內請完,還要跟雇主商量。也有網友指出,勞動部不是該爭取雇主不需要同意才對嗎?顯然「經雇主同意」一詞是引起網友議論的重點。畢竟有網友說「如果經雇主同意,每年可享特休300天」、「若雇主同意,每人月薪13萬起跳,人人年入150萬!」還需要勞動部發文提醒勞工嗎?最後網友還說勞動部「只會宣傳一些主導權仍在資方手中的事的話,要勞動部何用?」。結果這項在粉絲團上提醒的美意,成為網友諷刺的重點。事實上依據勞動部104年10月7日發布勞動3字第1040130270號令釋,放寬勞工請婚假期間規定。爾後,勞工之婚假可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休。也就是說勞工可在三個月內請完8天婚假,且雇主必須工資照給。但是若勞工朋友有需要,且「經雇主同意者」可將3個月內請完的婚假期限延長至1年內請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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