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家我最大/停車未見開單 補繳竟加收50元

中市李先生來電:我上月騎機車到草悟道附近購物,

買房

,1個多小時後離開,

乾癬

,沒看到停車繳費單,

有效減肥

,一般收費員都將停車單釘在機車後方把手架上,

包裝廠

,這種方式其實很容易淋濕或不見;前幾天我回家收到停車費補繳通知單,

褥瘡

,除20元停車費,

川劇變臉表演

,還再加上50元工本費;我根本沒看到停車單,

機電保養

,不知要繳費,現在竟一次要繳70元,很不合理,政府又在搶錢了。
台中市交通局停車管理處長張應當答覆:李先生停車在機車收費路段,如沒看到停車繳費單,應自己上網或到超商電腦查詢是否要繳費,依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規定,民眾沒繳停車費,停管處將寄掛號信催繳,包括郵資與人工處理、電話查問監理單位車主資料的通信費,車主要再加50元工本費,目前正研究修改自治條例,考慮先寄平信通知車主繳停車費,逾期沒繳再寄限時信。,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