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凶殺警案 3被告不准交保

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涉買凶殺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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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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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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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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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院方評議後昨天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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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羈押原因尚未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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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本月十日起延押兩個月。王的表弟黃俊源、槍手劉瑞堂兒子劉家瑋兩人聲請停押也都駁回。院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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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焜弘、黃俊源、劉家瑋三人因犯殺人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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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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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三人被羈押至今都已超過一年。另槍手劉瑞堂假釋期間犯案,已轉為受刑人入監服刑。王是透過辯護律師羅豐胤遞狀請求交保,理由是與死者林進忠夫婦是多年朋友,為了照顧林妻小生活,與林妻協商後雙方已達成和解,林妻同意原諒被告。另外王還有公司、護理之家、老人之家等相關投資,旗下員工一百卅多人,公司可能因欠缺管理而面臨倒閉,造成員工失業,病患無人照顧問題;王還疑腰椎間盤突出,需就醫診治。不過法官認為三人所犯是重罪,合理判斷有畏罪逃亡動機,「羈押的原因尚未消滅」;至於事後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是被告犯後態度問題,旗下公司經營與員工生計,也都與被告是否具備羈押事由的法律判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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