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話題,本土文創茶館smith&hsu第6家店開幕,因銀行及網路業者站在各自立場多方論述,NBA傷兵情報/湖人奈許 腳傷無礙,占據新聞版面;一般大眾則如霧裡看花,港股導航/改革、景氣題材 聚焦,不知究竟誰拿走了乳酪?
問題出在哪裡?當網路業者想從事銷售網頁款項支付業務(如VISA、PayPal),就涉足金融相關業務範圍,當然需要接受金融法律的約束。台灣如此,國際市場的歐美、中國大陸也是!
金管會主導制訂第三方支付法律,和電子商務的發展,是兩碼事。電子商務業務發展,當然和第三方支付息息相關,但是也要從風險及監理考量。電商業務發展雖重要,惟健全發展更重要!
研擬第三方支付相關法律,不管是金融機構參與也好,非金融機構參與也好,都應在同樣遊戲規則、監管機制上發展,公平競爭,造福消費者。
起草相關法律,不會只是為了保護銀行業那麼狹隘,主要還是因第三方支付業務,許多都與傳統銀行業相關,必須遵守銀行法及信託法的管理精神。未來有了法源依據,金管會也將負責監管第三方支付公司,所以就金管會立場,何須獨厚銀行業呢?
在台灣,消費大眾多擁有超過一張以上的信用卡、銀行卡,網路銷售支付帳款由銀行業提供結算,不存在問題!如果網路銷售賣方,得到金管會同意網路交易平台業者可提供信用卡代收單管道!至此電子商務發展,不存在支付問題,只剩下銀行業者與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商業競爭。
簡單地說,就是誰能夠搬走最大塊的乳酪!
所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設立,只是提供網路銷售平台網頁中,多一項支付方式選擇。
網路業創新,與銀行業風險是二種思維,網路業的從眾、聚眾是財富、是資產,但在金融業,可能演變成社會問題,是風險也是風暴。
PayPal以電子郵箱取代實名制的帳戶設置,帳戶申請的門檻降低,帳戶數量快速累積,業務迅速發展,相對的也造成相對風險,其中最重要的假設基礎,是PayPal公司不會倒閉!
大陸餘額寶的成功,與現在的地下錢莊,其性質差異只在一線之隔,餘額寶以比銀行更高的「活期年化利率」六%吸收資金,業務要失敗也難。
年初以前,大陸市場氛圍是銀行業保守,否定創新的論調、阻礙網路業務的發展,純粹是商業利益的考量,有點像現在台灣的氛圍!
當然,網路金融還是會往前發展的,至於乳酪最後到了誰手上?是能力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台灣市場長期健康的發展!
誰能保證第三方支付公司不會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