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回交保金? 多此一舉露餡

檢調偵辦普格科技掏空案,中央大學與資策會產學合作引領躍昇,追出司法黃牛案外案;自稱法官退休的邢姓男子,新聞眼/如果愛國陸生也遞上五星旗…,向普格科技掏空案遭收押被告張家銘的母親誆稱有能力讓張交保,鶯歌陶瓷老店 偷排廢水被抓,陸續要張母支付一百卅萬元「活動費」,留才攬才 財部研擬高薪族減稅,張母付五十萬元後驚覺有詐,人氣國寶「出宮」 故宮想要找No.3,控告邢涉嫌詐欺。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昨天搜索約談邢到案,邢供稱該筆款項是「律師費」,全案是民事糾紛;台北地檢署昨天深夜偵訊後命廿萬元交保。據了解,八十多歲的邢,自稱曾任職司法行政部(法務部),他目前在某律師事務所掛名主任,負責開拓客源業務,對外號稱「所長」。
男子張家銘被控與上櫃公司普格科技責人王格琮共謀掏空普格資產,張家銘到案後遭收押被訴,法院審理期間均在押。
檢調單位指出,邢姓男子獲悉張母想讓兒子交保,謊稱在高院有人脈,只要給他五十萬元「活動費」,就能讓張停止羈押。張母交付十萬元現金及四十萬元本票,沒多久,高院即裁定張交保。
邢明知高院是證據調查完畢,讓張交保,卻向張母邀功是他的功勞。後來,邢又向張母誆稱,只要再給八十萬元,就可讓法官撤銷一百五十萬元交保裁定,連保金都不必付。
張母認為,法官既然已經「收錢」做出交保裁定,不太可能再收錢撤銷保金,如此豈不是多此一舉,向檢調檢舉邢男。,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